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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永利集团组织宣传学习新

发布时间:2010-11-05 浏览次数:

201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新保密法),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永利集团积极组织,宣传学习新保密法。

为提高全院师生的保密意识,熟悉掌握保密法规,永利集团通过制作展板等措施对新保密法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大家学习保密知识,强化国家安全观念和保密法制意识,增强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修订后的新保密法亮点之一是保密与信息公开并重。保守国家秘密需要将知悉秘密信息的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而政府信息公开则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知情权。二者看似矛盾,实则辩证统一。新保密法对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作了充分考量,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保放适度,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的进步,是新保密法的突出亮点。新保密法新增要求,建立上级定密权制度、定密责任人制度、保密期限制度、自行解密与解密审查相结合的解密制度等,解决了过去定密过多、范围过宽、解密不及时的问题。新保密法还新增了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涉密载体和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使查处泄密违法行为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永利集团通过对新保密法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了广大师生的保密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求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牢记保密行为规范,熟练掌握保密法规,自觉履行保密义务,把自觉保守和维护党和国家的秘密渗透到工作中去,坚持做到警钟常鸣。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