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负责安排组织寝室成员值日,值日生有权利和义务检查督促其他同学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寝室长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寝室管理工作。积极了解寝室成员学习、情感等方面的波动,调节寝室矛盾,并及时向班级主要干部报告。
3、作息时间内禁止在寝室和楼道内大声喧哗,晚上12点前统一熄灯休息。尊重他人的生活习惯,注意维护寝室和谐氛围。
4、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停放自行车。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聚餐、赌博、打架斗殴。
5、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宿舍内严禁使用以下各种电器:电炉、电熨斗、电水壶、热得快、电饭煲、电热毯、电杯炉、洗衣机、60W以上灯泡,以及未经学校批准的其他电器。凡发现使用的,一律没收。禁止使用蜡烛、酒精灯、煤炉等火源。
6、学生晚上11点前必须回到宿舍,若发现寝室同学晚上不归宿舍,寝室长应及时向班长等主要班干部反映,班干部应及时将此类情况上报辅导员老师。保证寝室信息传递及时有效。
7、学生原则上不得在外租房。对于特殊原因,需填写《77779193永利集团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申请审批表》,经家长和学院同意后方可搬离宿舍,宿舍床位不得进行出租。
8、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客人。如需进入异性寝室,需经传达室批准登记后方可入内。寝室严厉禁止异性留宿。如发现在宿舍留宿客人,除批评教育,责令客人退出外,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9、班级主要干部和党员同学应监督并配合好寝室长工作,不当之处应及时指正并向辅导员反映。
10、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学院将寝室管理工作纳入每年班级评优和团支部评优考核当中,每学年,对于工作优秀的班级干部和寝室长在学年给予综合测评额外加分,对工作负责的寝室长授予“优秀寝室长”称号;对于寝室存在安全隐患不上报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寝室和班级,当学年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
紧急情况请联系辅导员老师。
年级辅导员联系方式: 寝室长签名:
寝室成员签名: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77779193永利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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