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支部: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 周年,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安排,于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2013-2015 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根据学校指标分配,拟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24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认真完成党支部“54321 凝聚工程”所规定的“4321”系列活动(以学校2013、2014 年检查结果为准)、紧紧围绕“54321凝聚工程”所提出的“五个一”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1、创建了一个坚强的党支部班子。支部书记政治业务素质好、威信高,支部班子健全、团结进取,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坚强有力。
2、探索了一套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思想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深、实、细、活、效果好,党员群众思想统一,党支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3、养成了一种优良的工作作风。支部成员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关心群众,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勇于创新。
4、建设了一支过硬的党员队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注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新发展的党员素质好、质量高,群众公认。
5、创造了一流的工作业绩。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出色地完成学校和所在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支持和投身校内各项综合改革,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践行承诺,心系群众。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师生员工活动,热心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5、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共产党员标兵评选条件优秀共产党员标兵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其业绩还应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产生重大影响。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在支部总结和党员个人小结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个人,申报先进党支部,于5月28日前报学院党委办公室112。
各党支部严格把握评选条件,无合适推荐对象的,可少推荐或不推荐。
(二)院党委召开会议,评选、推荐优秀个人和先进党支部,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5 个工作日,于6月2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三)6 月10 日前,校党委组织部对各二级党组织的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评审。
(四)6 月12 日,报校党委审批。
(五)6 月13 日—17 日,在校园网公示评审结果。
(六)6 月20 日前,组织部将校党委的审批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党组织,并组织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6)。
(七)6 月30 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将审批表交校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存入本人档案。
(八)7 月1 日前召开表彰大会。
四、评选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评选标准,真正评出事迹突出、能发挥作用、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严格推荐评选程序,推荐评选对象须经支部大会推荐,二级党组织委员会议讨论同意,校纪检、监察部门审
查,学校党委审批。所有推荐评审结果要在校内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评选要求。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确保质量。先进党支部应附1000 字左右
的业绩材料。优秀个人应附800 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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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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